法律案見解析
【徵人啟事】 【事務所名稱:劍無鋒律師事務所 所長李殷財】【工作型態:受雇】【工作內容:民事、刑事訴訟】【工作地點:花蓮市府前路122號】【工作時間:每天 9:00 AM ~~6:00PM 週六週日休假】【薪資範圍:60000元以上】【公司福利:勞健保、周休二日】【特別條件:無 (有經驗者佳)】【聯絡人/連絡方式:李律師/0911066580】【其他備註:1、同樣執行律師業務,你可以選擇不一樣的工作地點,享受你的人生。工作之餘,七星潭、瑞穗的自行車道、清水溪抓蝦、戲水、水璉及石梯坪的海景、太魯閣及合歡山的山景…這些美景都靜待你的到訪。假日溪邊海邊的露營、垂釣、衝浪、以及花蓮各林道、步道的探索,應該會讓你重新體會人生的價值。或許有人會覺得退休以後再到花蓮養老,既然想到花蓮,為什麼不趁年輕? 2、我不會為了多賺一些錢,就違背自己良心去接案,至少我不願意接殺人及強制性交的辯護案件,同樣的,將心比心,我也不會要受雇律師去接此類的案件,我也希望你能夠做得快樂,做得有尊嚴。誠摰地歡迎志同道合的你加入我們!】
臨別感言三:競爭?互鬥?

一、在一群人當中,你要出人頭地,有二種方法,第一種是靠自己的努力慢慢往上爬,爬的比別人高,這種人值得敬佩;第二種方法是把別人往下拉,或是踩著別人站高一點,這種人很可笑,因為全世界有那麼多的競爭對手,你有辦法每一個都拉下來嗎?在求學的過程中,常看到有人刻意隱瞞考試的重要訊息,或是故意提供不實的資料,其目的不就是把別人的分數拉低嗎?隨著人的成長,這些目的是一樣的,只是手法變的更專業,更有殺傷力,黑函不就是嗎?設局陷害不就是嗎?辦案時逮到機會趁機修理有競爭力的其他同事,不也是嗎?應該還有其他手段是我所不知道的吧?檢察官論壇或法官論壇上也常常看見匿名抺黑其他優秀學長姐的,司法官,難道這就是高級知識分子的格調嗎?

二、司法官辦案都是講求證據的,但是遇到謠言,遇到黑函,卻不用任何證據就足以讓人信以為真,並傳述給其他司法界的人士。